经佛山市人事局批准,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妇产科医师兼麻醉师职位1个
二、招聘对象要求
本省户口,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在二甲以上医院、十年工作经验以上的妇产科医师。同时具有麻醉师职称的优先录取。
三、报考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7日—2008年 3月4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佛山市汾江西路一号),联系电话:0757-83302389或83302388。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对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笔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版)。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测试应聘者能否适应岗位的要求和相应能力,必要时进行具体操作。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和市人口计生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并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或人才流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