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计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08-02-26

经佛山市人事局批准,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妇产科医师兼麻醉师职位1

二、招聘对象要求

本省户口,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在二甲以上医院、十年工作经验以上的妇产科医师。同时具有麻醉师职称的优先录取。

三、报考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227日—200834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佛山市汾江西路一号),联系电话:0757-8330238983302388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对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笔试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版)。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测试应聘者能否适应岗位的要求和相应能力,必要时进行具体操作。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和市人口计生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并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或人才流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