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佛山高明发给流动人口计生家庭保障卷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2012-01-10

  17,佛山市高明区“爱在流动”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启动仪式隆重举行。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宣教处处长刘占峰、佛山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何英、纪检组长周细海以及高明区、镇(街道)两级政府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2010年高明区在全省率先推行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以来,大大丰富了有高明特色的“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并先后有31641个高明区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合共94053人享受到此项实实在在经济优待,累计赔付件数190件,赔付金额332573.15元。该项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先后在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和市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省计生协对高明区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工作模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鼓励高明区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工作应在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为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成果,充实“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让更多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优待,2012年,高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活动,并制订了《佛山市高明区“爱在流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下发到各镇(街道),以政府全额出资投保的方式,为在本区居住半年以上,夫妇双方均在65周岁以下,实行计划生育并且夫妇一方在2012年期间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的,或者女方在2012年期间因意外怀孕而自愿落实补救措施的流动人口计生家庭购买意外保险。

  该项工作的开展,既能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同管理、同服务的理念,又能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高明区卫计局   陈敏宁 罗惠阳)

  

  

  (图为高明区举行流动人口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启动仪式)